消防聯動系統中,要切斷非消防電源,該如何設計?像GGD的配電柜,能切斷嗎,多大的電流都能切斷嗎?在配電系統圖中該怎么體現切斷非消防電源?
淺談EPS應急電源在消防設計中之應用
工程概況: 小學教學樓,不滿足自然排煙安裝了風機及封口,消防配置了聯動壁掛式主機,走廊內設置的感煙探測器及消防報警按鈕,原有3級配電箱內有應急照明,請問3級負荷的配電箱需要在火災時候將非消防電源強制或自動切掉么?
小弟暖通出身,消防才接觸,幾個問題不解,望大蝦不吝賜教!關于消防設計的幾個問題:1. 室外消火栓的數量:室外消火栓的數量除了滿足室外消防水量的要求外,是否還應包括滿足室內消火栓和自噴系統的水泵接合器的數量?現做一高層。室外消防水量30l/s,室內消火栓40l/s(分高低2個區,每區3個水泵接合器),自噴系統26l/s(2個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設計8個,是否合適?位置如何設計?是否可以在接合器附近連續設幾個室外消火栓?2. 室內消防水箱及增穩壓設備:(1).一般臨時高壓消防系統,根據《建規》,底層建筑消火栓系統的消防水箱是否沒有高度要求?而《給排水設計手冊》中有“水箱的安裝高度應滿足室內最不利點處消火栓的水壓和水量要求”和“室內消防用水量超過15L/s的建筑物,其消防水箱如不能滿足最不利點滅火設備的水壓時,應設氣壓水罐等增壓設備”的條款,實際設計當中應如何掌握?(2).《高規》中第7.4.7條中“高度不超過100米的建筑物水箱高度應保證最不利點處消火栓的靜水壓力不低于0.07Mpa,而此壓力不能滿足最不利點處消火栓的水壓及水量要求,如何理解?
請教:對于成排的商業房(建筑高度為8。4M,二層),且此商業房以3。6米的開間劃分為一間一間的,每間建筑上都考慮預留上二樓的樓梯洞口,象此種類型的商業房該如何考慮設置消火栓?是每間樓上樓下設置;還是在一層室外公共部位設置若干消火栓。望各位水中高手能夠對我這個新手賜教一二,謝謝!!!!!!!!!!!
0 引言 (1)繁雜的消防設施 現代大體量建筑、公眾聚集場所建筑和一類高層建筑中,設置了大量的消防產品:自動報普系統、自動噴灑系統、消防事故廣播l電話、防排煙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氣體滅火系統、消火性系統、應急照明系統、消防電梯、卷簾門等。 (2)電源失控的隱患 消防安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消防設備的好壞,火災報替系統及相關的消防聯動設備能否正常工作義取決于其供電電源的工作狀態。 一直以來,因設備電源失控造成消防設備失靈,致使火災蔓延的事情屢有發生,特別是在社會供電緊張、設備質量不佳、安全意識淡薄的時期。這一問題更顯得尤為突出。 主要適合應用于一些大型的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 1)大型病醫院(病房樓、門診樓)、影劇院、會館、禮堂、體育館百貨樓、商場; 2)展覽樓、高級旅館、財貿金融樓、電信樓、高級辦公樓; 3)地下鐵道、火車站、隧道、汽車站、電影院、禮堂等民用建筑。 1 系統結構
請教各位老師,圖中噴淋泵為何要接管回水箱?并且此處為何要安裝安全閥和流量計?小弟新手,不甚感激。
1、消火栓用水量的分配及消火栓栓口壓力問題:某寫字樓工程,高57m,十六層,地下二層,消火栓用水量40L/s。原設計豎向為一個區,八層以下均采用減壓穩壓消火栓,由于工程甲方資金緊張,施工中將減壓穩壓消火栓改為減壓孔板,鑒于減壓孔板的局限性,減壓效果不理想。工程驗收時,由消防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檢測工況為:一層同時開7只消火栓,屋頂開一只試驗消火栓,可想而知,屋頂水槍不出水。由于一層減壓孔板的減壓效果不理想,每只水槍的出水量遠大于5L/s。實際上一層消火栓栓口壓力達0.50Mpa,出口流量達8L/s,7只水槍同時開啟,水流量遠大于40L/s,水泵揚程自然達不到設計工況時的揚程,試驗消火栓自然不會出水。按檢測公司的說法,消火栓系統不合格,須進行修改。這樣就帶來下列幾個問題:①設計工況與檢測工況應一致。目前消火栓系統尚無驗收規范,應盡快編制相關驗收規范,明確相關問題。根據火災現場撲救實例和有關資料,目前默認的設計工況為:對于消火栓用水量為40L/s的民用建筑,每只水槍的用水量為5L/s,同時開啟的數量為8只,著火層為3-4只,著火層的上下相鄰層各為2只或3只。由于相鄰層幾何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8.3.4條第3款規定設置送回風道(管)的集中空氣調節系統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的辦公建筑等,且《宿舍建筑設計規范》第7.1.7條規定宿舍建筑的室內消火栓系統、消防軟管卷盤或輕便消防水龍、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的相關規定設計。其中一類高層建筑的宿舍和二類高層建筑的公共活動用房、走道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現在在做一個項目的宿舍里面設置了多聯機空調,請問是否需要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JGJ 16-2008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第194頁第13.4.9條 非消防電源及電梯的應急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火災確認后,應在消防控制室自動切除相關區域的非消防電源。JGJ 16-2008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第380頁附錄A 四星級以上旅游飯店的...高級客房...屬于一級負荷。GB50116-98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第14頁 第6.3.1.8條 消防控制室在確認火災后,應能切斷有關部份的非消防電源,并接通警報裝置及火災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控制標志燈現疑問:1.非消防電源是否指消防用電(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煙排煙設施、火災自動報警、漏電火災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電動的防火門、窗、卷簾、閥門等消防用電)以外的所有用電?2.目前一高層5星級酒店項目,6~18層客房樓層常用照明采用樹干式供電方式,每層設1常用照明配電箱nAL,額定功率45KW,功率因素0.8,開關額定電流85A,選用100A斷路器。假
樓主在甲方工作,自新消規實施以來,一直在糾結這兩個系統的設計深度問題,規范不夠明確,也與多家設計院及專業消防施工單位深入討論,得出了一些結論,想必諸位也遇到過同類問題,現在分享出來,一家之言,歡迎討論1、 防火門監控GB50116火規中,關于防火門聯動或監控要求如下第4.6.1及其條文說明中,第1條中表達的意思即防火門控制只針對常開防火門,火災時使用電動閉門器關閉,第2條,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門,不管是常開的或常閉的,其開閉信號應進行監視并反饋,可以看出,非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門不用監視,也不用控制,條文說明中,使用液壓閉門器自動關門的閉門器,不需要聯動我們的結論:常開型的防火門,應進行控制并監視,在疏散通道上的閉門器自動關門的常閉防火門,只需要監視,其他區域的防火門,不需要聯動,也不需要監視2、 消防電源監控規范來源:GB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第3.1條中一般要求,第5.7條消防電源監控器。GB50116火規中第3.4條關于消防控制室的要求,以上規范都要求系統中應設或應包含消防電源監控設備,唯獨沒有將該監控系
我設計的消防圖,供大家參看。呵呵
我是剛開始接觸消防的,還在努力學習中,平時查資料時一搞就碰到了說 要看這規范那規范的,我有的又沒有,很不方便。所以我想請大家幫忙,幫我列個清單出來,就是做消防設計要用到的那些規范,我把他一次都買回來看看。謝謝了。大家幫忙列最新版的吧,謝謝....
各位同行,你們在做建筑電氣的時候,是不是經常遇見有各地的消防電源 的設置問題呢!我現在就想和大家探討一下,我國個各地的供電情況:哪個城市經常要停電?哪個城市可以申請到低壓市電,能有多少的容量?柴油發電機的設置要求?希望大家多提寶貴信息,相互交流!
一地下單體建筑,和另一十九層高層單體建筑,綜合考慮消防設計,可否前者按低規設計消防,后者按高規設計?同樣的問題,在同一高層單體建筑內,各部位的消防設計標準可否分別加以考慮,如地下停車庫自噴按(中II)考慮,上部普通辦公按(中I)考慮?當否?
1、氣壓罐裝置與穩壓泵裝置的作用有什么不同,我的理解都是穩壓作用,但有什么區別呢?為什么有些工程只設置穩壓泵或氣壓罐,有些兩者都設置呢?2、在自噴規范中7.2條中,噴頭與梁、墻等距離,天正軟件有沒有考慮到呢,直接有天正給排水自動布置噴頭可以嗎?3、在自噴規范中7.2.1 條中,b在設計中怎樣決定的,是不是先選擇噴頭的條件,定b的距離,然后按a的距離設置與梁的距離呀?但通常都沒有考慮這一點,也不見圖紙說明中規定噴頭b的大小?我對這條規范不太理解。 望各位前輩指教!謝謝!
根據我所收集的資料,不少設計人員對火災報警系統不少問題有一定爭議。而對非消防電源的切斷問題爭議較大,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1、非消防電源是否必須通過火災報警控制器集中切斷?2、哪些范圍的非消防電源必須在火災發生時自動切斷?3、非消防電源自動切斷的實現方式?希望各位同仁對這一問題以及與之相關的其他問題積極討論,各抒己見,相信對實際的建筑電氣設計一定會有所幫助。
五層辦公樓其中一層全部為資料室,資料柜采用軌道推拉式,較為集中,是否在火災報警及滅火上有特殊要求,是否需要設計氣體滅火系統?
一幢樓房五層體積約8000立方米,一、二層是商場,三~五層是辦公室。那么這幢樓如何確定他的消防水量。如果是按辦公樓的話,他是不用設水消防的(《建規》表8.4.1。不屬于≥6層或V≥10000)。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這瞳樓只是商場部分做水消防,辦公室部分就不用做了。可是一想假如把他分解開來的話,商場部分的體積也是達不到5000立方米啊?那么這幢樓的水消防還需要做嗎?如果要做,那么消防水量是如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