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的接地,有的不呢?就是在電源線進戶的時候,我看有的圖就明確說要重復接地,并也在圖上有表示,如圖但有的沒說,還有我不明白重復接地和基礎接地有關系嗎?
請教:接地開關合分方向標識的顏色及合分狀態標識的顏色分別是什么?標準沒發現有注明接地開關的,只有負荷開關的或斷路器的,是否是一樣的?在哪個標準有說明,謝謝賜教!
工作中遇到一個問題 :一個面積為40X50平方米的工作區域內 ,使用柴油機發電機供電 .電力系統是TT系統, 為了安全起見使用了漏電保護裝置( I額 =200 mA),并在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上做了保護接地. 按照<<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GB50054 - 95 上說的Ra*Ia不大于50V就可以了. 但是公司的安全部門非要按接地電阻值4歐的標準來驗收. 我也理解這樣子要求的原因是為了保證漏電保護失效的情況下還能保障人員的安全,然而現實條件來說達到這個標準很難,起碼是有限的工作人員和有限的工期內不可能實現. 我想請教一下對于我這種保護接地點離發電機工作接地點距離在50M范圍以內 并且在不安裝漏電保護的情況下,到底要怎么確定保接接地電阻值,有什么法定依據或是標準依據么?
防雷接地的標準圖集即將廢止,建設部文件見附件。誰有新的圖集,還請在這里發一下,先代表大家謝謝你!!
CAD版柜用帶電標示和接地標示,這個標示還不錯,我用彩色打印機打出來,用起來還是比較方便的。附件提供CAD版的。E
一、升壓站防雷接地標準是什么? 升壓站的防雷接地系統設計需遵循國家和行業的相關標準與規范,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2010)、《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DL/T 621-1997)以及《電力設施抗震設計規范》等相關文件。這些規范為升壓站的防雷接地提供了詳細的技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點: 1.分類保護原則:根據升壓站的重要性和雷擊風險,將其劃分為不同的防雷類別,實施分級保護。一類防雷建筑物要求最高,需采取最嚴格的防雷措施。 2.防雷裝置配置:應設置完善的防雷裝置,包括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帶
前些日子在搞變電站接地設計,地網和避雷針設計的方法同國內還是有些不同,供大家參考。
工業供電系統是比較復雜的,尤其是有變頻器、可控硅整流器、電焊機、高頻電爐等用電設備的系統,如果接地做的不好輕者干擾模擬信號,嚴重的甚至會燒毀plc。這里先說說PLC的供電,一般300、400PLC都有獨立的電源,它的輸入電壓一般是220V AC,按目前國內的供電方式接一個L和一個N似乎就可以了,其實這樣做是忽視了工廠里的N(工作零線)的復雜性,很多人也許認為零線的電位就是零,其實不然,工廠里的N線由于種種原因對真正的零(大地)是有電位的,而且很不穩定,所以最佳的供電方式應該用一臺帶初次級靜電屏蔽的雙繞組變壓器,用兩個火線(R/S)把380V變成220V再通過一臺濾波器供給PLC的電源模塊。再來說說PLC的接地問題,大家把地線想得很神秘,其實不然充其量就是一個等電位基準線,對三相五線制
我們都知道雷擊對于建筑傷害威脅是巨大的,所以為了使建筑物(含構筑物,下同)防雷設計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指施,防止或減少雷擊建筑物所發生的人身傷亡和文物、財產損失,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制定本規范,即防雷接地標準規范。
如果說埋完覆土后測設,不合格怎么辦,再開挖再焊接不就浪費錢么?筏板制作時焊接接地,焊完后測試的數據是否準確。打完混凝土后測試不合格,總不能把混凝土砸了吧,那么什么時候測試能避免費錢啊。
接觸電位差U1定義:地面上設備水平距離0.8米處與設備外殼、構架或墻壁離地面的垂直距離1.8處的兩點電位差;最大接觸電位差U2定義:接地網孔中心對接地極的最大電位差。是不是說U2大于U1,還是說U2就是那么定義的,總是理解不了“最大”二字。請大俠解釋一下
近期在一新建的電廠調試機組保護裝置遇到的疑問,情況如下:我的裝置共有兩臺工控機,一臺為“前置機”所用電源為直流110V,一臺為“后臺機”所用電源為交流220V,在分別經直流空開和交流空開通電后,每當碰到“后臺機”的機殼總有麻手的感覺,后用萬用表測試機殼對地有180V的電壓,當時將交流空開斷開后測零線與火線對機殼的絕緣正常,在一直查不出原因情況下,將空開后側L與N對調,再通電問題居然解決了,當時想可能機殼與電源部分的N之間絕緣問題可測試絕緣又沒問題,一直沒找到具體答案。希望有高手路過時給予解答,在這表示感謝了!!!
1、在中性點不接地系統中,三相五柱式PT二次采用B相接地,一次A相接地,二次輔助線圈有變化,如你所說,二次基本線圈也有變化,但是線電壓不會變化,變化指的是什么呢?
就是說在,設備檢修時,把設備接地,如果突然送電,是不是接地開關以上的斷路器,就會因三相接地短路而跳閘?請大伙幫忙,具體說明一哈
小弟前些天買了個電熱水器,聽到很多電死人的事故,所以很關注安全問題。后來查資料得知此類設備都必須可靠接地才能保證安全。而根據我的調查,我家樓房是沒有地線的。我家的樓房是90年以后蓋的,查資料國家規定86年后的必須3相5線制,而我家卻還是3相4線制,同時得知同事很多90年以后的房子也都是3相4線(現在的已經是3相5線了)。雖然平時設備不漏電就沒什么問題,但一但漏電就是性命有關的事情,居然可以這么不負責人。而且似乎和我同樣情況的家庭不在少數,請問遇到這樣的情況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議,我希望能解決安全問題,畢竟誰也不希望在這樣的條件下使用。是否可以追究房地產開發商的責任呢?如果可以該怎么辦?希望大家勇于參與討論。
0.4/0.2kV,做的是隔離變壓器,變壓器接線形式為DYN11,0.4kV有供應其它設備,那這個變壓器0.2kV側的接地是不是要單獨做人工接地呢??還是接到總接地極上?
一、引言 接地網是接地系統的基礎,由接地環(網)、接地極(體)和引下線組成。過去常接地環作為接地的主體,很少使用接地體。接地要求不高或地質條件相當優越的情況下,接地環的確有效,在通常情況下,接地環可以起到輔助接地的作用,主導作用是用接地體來完成的。 決定接地電阻大小的因素很多,我們以接地環作接地主體的情形來分析傳統地網接地電阻的計算公式。 式中: ρ(Ω.m)-----土壤電阻率; d(m)------------鋼材等效直徑; S(m2)---------地網面積; H(m)------------埋設深度; L(m)------------接地極長度 ; A---------------形狀系數。 式(1)表明,傳統的接地方式在土壤電阻率已經確定的情況下,要想達到設計要求的電阻必須有足夠的接地面積,要降低接地電阻只有擴大接地面積,每擴大4倍的接地面積,接地電阻會降低一倍。 式(2)、(3)表明,在上述的
以前聽王厚余講過課,關于接地的,《低壓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和檢驗(第二版)》其中第二章--供電系統的接地 第三節--系統接地的實施中說到:IEC標準對系統接地的實施有嚴格的要求,它不允許在變壓器室或發電機室內將中性點就地直接接地,如下圖所示,還規定變壓器(或發電機)中性點引出的PEN線(或PE線)必須絕緣,并只能在低壓配電盤內一點與接地的PE母排連接兒實現系統接地,在這點以外在同一建筑物內不得再其他處接地,不然中性線電流將通過不正規的并聯通路兒返回電源,這部分中性線電流備稱作雜散電流,它可能引起下述電氣災害: (1) 雜散電流可能因不正規通路導電不良而打火,引燃可燃物起火: (2) 。。。。。。 (3) 。。。。。 從PEN線引出的PE線因不承載工作電流,它可多次接地而不產生雜散電流。 本人對上述文章也認同,但是發現標準圖集的接地就是直接接地的,不知道有沒有牛人已經按照該理論做過設計或者做過成套柜子了,可否給我們上傳部分的圖紙,讓我們知道具體設計是怎么做的 謝謝了 大家能頂一下吧 樓主再次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