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場是四棟高層,22層,使用的是外爬架,現在有的棟號已經封頂,準備拆除外爬架,但是大家都是第一次接觸這種外架,不知道怎么拆除,要是直接從上面扔,鋼管會損壞不說,還很危險,要是一點點往市內倒運效率太低,爬架又不能降下來,現在沒有想到什么好辦法,想向各位大蝦求助一下!大家給個好的實用的拆除方案,還有就是拆除這種外架,要注意什么呢(我說的是除了設置隔離區,系掛安全帶之類的事)?首先感謝大家的建議與提議,但是好多人都說的是普通腳手架的拆除方法,31#樓子龍說的有道理,但是我們現在由于資金問題,裝修隊伍遲遲沒有進場,所以現在進行了爬架拆除。補充說明:我在網上查了一下爬架拆除的注意事項,在這里補充一下,希望大家繼續幫我補充下去,謝謝大家!1、首先制定拆除方案:方案分空中拆除與地面拆除兩種,具體可根據施工現場情況拆除。2、由上至下順序拆除橫桿、立桿及斜桿,超長臨邊斜桿,最后拆下前應綁扎防墜繩。嚴禁上下同時拆除。3、主框架(底層桁架)的拆除:先用塔吊對主框架進行預緊,防止穿墻螺栓松開時,
本帖最后由 tthq6006 于 2015-6-20 16:56 編輯 拆框架結構模板順序是,先柱子后樓板 后梁,這個順序的原理是什么,不太明白,求高手詳細解答下
zhixianlujqiaol合同文件scshutong招投標澄清備忘錄
接了一個拆除鐵塔的活,10個220KV鐵塔,這種防盜螺栓怎么拆除,有什么好辦法嗎?有人告訴我用大力矩扳手擰斷,或者氣割,還有什么好辦法嗎?用大力矩扳手可行嗎,?需要多大的力矩?跪求幫助,有重謝!
本帖最后由 一百年以后 于 2016-6-16 09:54 編輯 刪帖了,群也不用加了。
1.地下室工程總共地下三層,一道混凝土支撐(土質較好),目前地下室四周已完成至負二層頂板也就是負一層樓板,支撐在負一層和負二層之間,但是地下室中間部分混凝土底板至負二層結構均未完成。想請教各位在地下室四周結構及換撐板完成的情況下是否具備拆撐條件,支護設計肯定不同意這么做。但是個人覺得可行,畢竟地下室四周的換撐體系已全部形成且地下室外圍土方已經回填完成,因工期較緊。2.如果地下室四周的土方還沒有回填完成,完全靠換撐板(底板、各樓層與支護樁之間均有)能否拆撐。
1.首先,合同中必須寫明裝修的具體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注意這兩點,給某些裝飾公司粗制濫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筆”。 2.其次,在合同中必須注明使用的裝飾材料的具體品牌或型號,以防裝飾公司以次充好。 3.合同中有關保修的條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責任:如果屬于施工或材料的質量問題,裝飾公司應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屬于用戶使用不當,雙方可協商處理 。 4.考察施工隊裝修質量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施工隊的素質。所以在裝修之前,業主還要考察一下裝修公司所用的施工隊。
某發展商擬興建一商業住宅樓,設計工作已經完成,施工圖紙齊備,施工現場已完成“三通一平”準備工作,具備開工條件,經公開招標后選定A承包商為中標人,并簽訂了固定總價合同,合同工期為一年。施工過程中,鋼筋的價格由報價時的價格2600元/t上漲到3500元/t,承包商要求發展商補償鋼材差價。問題:(1)除了公開招標,還有什么招標方式? (2)該工程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是否合適? (3)承包商要求發展商補償鋼材差價的要求是否成立,為什么?請根據背景材料按要求詳細作答。
在GF-2000-0208合同條件中的,當第39.1條全文被刪除后,出現變更工作,監理是否有權力拒絕對變更工作認證和撥款。變更工作內容是否可以認為是施工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在監理管理想權力范圍以內,業主的這種做的含義是什么,同時業主應該為些承擔什么樣的義務。
工程管理關于合同的資料
目前咱工地剛剛進行拆除人貨梯,但是塔吊早就拆除了,個人覺得沒有塔吊配合拆除相當的慢啊,又不安全!問了領導為什么這么早拆除塔吊呢?一句話塔吊沒用了,放這里租金相當貴啊!就我個人而言哦,我覺得應該是先拆除人貨梯再拆除塔吊的!望大伙從各個角度分析下這倆的拆除時間。。小弟謝了還有個問題就是哦,在拆除人貨梯同時,是否要同時拆除每層的卸料臺的鋼管架呢??
最近家里裝修,86年的老房子,想擴大利用面積,把墻拆了才發現疑似壓陽臺挑梁的墻,裝修公司的都說拆了沒有問題的。陽臺還打算放置滾筒洗衣機呢 ,各位專家們請問把這面墻拆了有沒有問題
水利工程的合同外工程量是可以同施工進度款同期申報的,一般申報額度是60%。如果想申報合同外的工程量,首先必須有工作聯系函提交給監理及建設單位,等到監理及建設單位批復以后才可以做新增工程量簽證單。假如是清單里面沒有類似參考單價的項目,還必須做一份單價分析表給各方簽字。等到弄完以上這些程序,才能把合同外的工程量隨當期的施工進度款一起申報。現在的問題是:要弄完以上的這些程序,得花好長的時間,特別是涉及”錢“的工作聯系函,監理和業主久久都不下筆簽字,更別提新增的工程量簽證單了。我想問問壇里的各位大俠,平日里是怎么弄這個合同外的工程量簽證的。弄的程序是否和我上面說的過程一樣?希望大家踴躍發言,共同促進提高。
一個房屋新建項目,需要拆除原來的房子。想問問現在拆除造價是多少呢?例如說一個平方大概多少錢。另外一個問題是:為了節約拆除費用,能不能只是把地面以上的結構拆除就可以了。道路(原來的道路為250mm厚)、室內地坪都不拆可不可以的?新建的房子采用靜力壓樁,新建房子室內標高比現標高還要高0.9m,所以才不想拆掉現在的混凝土道路和混凝土地坪。擔心的問題是:如果不拆除道路和室內地坪,會不會對將來的室內地坪產生影響呢,例如會有不均勻沉降造成地坪開裂等呢?請教各位同仁給小弟解答一下。先謝謝啦。
現在很多的企業,比如,建筑公司,監理單位,絕大部分和你簽勞務派遣合同,如果你你考證,考監理工程師、建造師、造價師、安全工程師等;考過后,注冊又需要單位和你簽的合同和繳納的養老保險;但本人又是和其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建筑公司和監理公司只是借用。有的公司給你的證件注冊上后,注冊單位為所在工作的單位,他們不通過本人,又是怎樣操作的呢,合同和保險又是怎樣提供給人事部門的呢,是不是"造真"呢?應該是一個普遍存在大問題。這樣,公司和被注冊的員工又是一個什么樣的關系呢?是不是還是勞務派遣關系呢?
FIDIC合同主要條款的解讀
本帖最后由 老王老王 于 2015-3-12 16:25 編輯 請問這墻是否可以拆除? 情況說明: 以前墻(圖中的紅色部分)上面是 窗戶。我把 窗戶拆了。 墻長度是 178CM,高度是 45CM 左右。 厚度16CM。 窗戶的外面是 陽臺。 陽臺很小,陽臺寬度 大約是 80CM,封了陽臺。墻是混凝土的,里面貌似有鋼筋。 樓體是5.5層高的板樓,該墻位于3樓。 想請教各位專家。 1,這堵墻是否是承重墻? 連梁? 是否可以拆除? 或者部分拆除? 2 ,如果不能整體拆除。 墻高45CM ,我準備拆到 30CM ,即拆掉 1
這樣的墻體可以拆除嗎
文章轉自房買賣品臺: 帶齊相關證件與購房合同,直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大廳辦理。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帶的主要證件:1、買方要帶的東西有:房屋產權證明,以及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2、賣方要拿的東西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購房合同或購房時間證明、房屋產權證。3、如果說房屋處于出租狀態,那還需要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材料。4、如果說是委托代理人辦理的,受托的人除了上述的證件外,還必須帶上公證委托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證處“該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印章)等資料。另外,特殊情況及地區還需攜帶:5、原契稅完稅證明。6、原購房發票(復印件)、原購房合同、由房屋土地測繪部門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圖和房屋地籍圖。7、水、電、煤結清帳單。(上個月)8、交房日上月的有線電視費收據憑證,以及有線電視憑證 自己去簽房產過戶與購房合同,可以節省大量的中介費用。根據規定,對于房地產權利人不委托房地產經紀機構出售或者出租存量房的,可向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網上房地產申請通過網上操作系統發布房源信息。雙方達成交易的,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