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下大家,連梁能不能有多跨的?我看的一些連梁都是標成一跨,即使一些是連著幾跨也都是分開標的。另外一些梁一端垂直搭接在剪力墻上,這種梁能不能算是簡支梁呢(非框架梁)?
大家好,我是搞監理的,請教一下,21層的住宅衛生間的排水管,原設計的廢污水管為U-PVC管,廢污水立管共用專用透氣立管(用H管連接),因衛生間空間太小(無管井,管子布置在衛生間),我想把U-PVC管改為螺旋U-PVC排水管,取消共用專用透氣立管和消能裝置,以節省空間是否可行?
假如有一個高100米的建筑物,7層以下是公共活動場所,8-26層為客房,生活供水是利用一套供水設備減壓閥分區呢?還是用兩套設備供水分別供水好呢?現在最常用的是哪種方式?
高規:8.2.2.2 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每五層內可開啟外窗總面積之和不應小于2.00㎡。疑問:該防煙樓梯間包括剪刀梯嗎? 包括的話,面積之和也是2.00㎡嗎?望各位高手指點!
高層建筑結構的側移主要是由于風荷載與水平地震作用引起的,請問下怎么考慮這兩種效應同時作用的組合。。??戳艘幏墩f是位移計算時候考慮的分享系數都是1?是不是應該求相應各自的荷載作用標準值然后考慮組合。。。???不是太清楚。。。忘大家不吝賜教
我在做一個職工宿舍,12層,地下一層是車庫,1-3層是商業,4-12層宿舍,有六人間和兩人間。我想請問4-12層部分還用作噴淋嗎?
某工程 地下下裙房一層, 其中包括有設備層一層...地上裙房為兩層...在PKPM中建模時.設備層肯定也要多建一層這樣的話.在satwe中 裙房層數填多少層... 地下室層數又為多少?
遇到高層的抗震問題,什么時候用《砼規范》的第11章的公式,什么時候用《高層砼規范》的公式???有什么要求啊?哪位大俠解讀一下。
不當之處還請大家多多指正!
我現在做的工程,各部分在電梯間,樓梯間處連接,我查資料:資料說樓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凈寬度不宜小于5米,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請告訴解釋一下
高規 10。2。11-3,按照6。4。7的配箍特征值增加0。02,但是,fc的值要不要低于c35的混凝土取C35的值呢(16。7MPa)我做到歷年試題里的解答是C30還是取的C30的值哪位高手來解答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9.4.2中除住宅、商住樓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場外,建筑高度不超過100米的一類建筑的的下列部位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9.4.2.11中走道、門廳、、等部位從這兩條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只要是小于100米的住宅部分的走道、門廳就不用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那小于100米的住宅部分電梯前室呢?需不需要設置呢?注:我設計的一套17層的房子 在電梯前室和入戶口設置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現在設審意見說,不超過100米的住宅不用設置自動報警系統,只需要設置消火栓啟泵系統,以省投資。歡迎大家參加討論!
根據《住宅設計規范》GB0096-1999(2003版)第6.5.3 住宅的公共部位應設人工照明,除高層住宅的電梯廳和應急照明外,均應采用節能自熄開關。如果在電梯前室設置3盞燈,左右2盞位節能自熄,中間位普通開關控制的話,這樣算不算違反規范呢?應急照明為另加的一盞雙頭燈。
由于剛自學高層(我們設計院沒有資質做高層,也沒有人會做),在建模的時候遇到了幾個模糊的問題,雖然自己處理,但心里有點不踏實,現在請教下大家,在此先謝謝各位了。。。1、建模時,有些剪力墻需要突出100,我是把節點偏移出去了,但是計算的時候提示小于150,請問這會影響計算結果嗎?大家是不是也是這樣做的呢?2、在計算位移和配筋計算時,一個是用側剛,一下又用總剛,在計算書中是不是先保存好了再繼續呢?另外哪個大俠把計算書上傳一下給在這里,謝謝!3、剪力墻的配筋一般是根據計算結構來還是按照最小配筋呢?還是在計算結果出來后,先判斷下,是按構造配筋還是計算配筋呢?我看人家好多都是一樣的構造配筋就夠了。4、暗柱的配筋是根據計算結果來的嗎?還是在計算結果出來后,先判斷下,是按構造配筋還是計算配筋呢?5、有些剪力墻的加強區和非加強區的抗震等級不一樣,難道在計算的時候需要分開來計算嗎?就是說先按高級計算一次,再按低級的計算下非加強區呢? 以上是小弟的一點疑問,再次謝謝大家了。。。
基于性能的高層設計講義
30層樓房,一個單元3戶一個電梯,共2個單元2部電梯,2個電梯在北面有一個通廊連接,通廊與中間兩戶的北窗間有一個天井,請問這個通廊應該是全封閉還是半封閉,或者說一般該怎樣設計,因為關系到2個北窗的采光和通風,請前輩指點?
現在一超高層結構,高度168米,因為政府規劃的什么原因吧,最高點必須達到200米,所以在168米的上面做了構架,也是混凝土結構的,好像也有大概5到6層,只是沒有樓板,構架部分的層間位移角是不是可以不必滿足規范要求?
本帖最后由 csccbjs 于 2014-12-5 18:46 編輯 在進行高層建筑測量工作中,對于內控法控制線位置的選擇,特別是在存在架空層、高低級多、建筑剖面隨著高度收小的情況下,各位朋友有什么心得呢?
本人非土木專業,現請教大家個陽臺裝修中遇到的問題。房子為2010年交房的第20樓,陽臺為懸挑梁結構,兩面懸空,兩面和樓房主體相連。面積為2.5*4=10平米。。因原計劃鋪裝復合地板,因此在室內和陽臺處做了一層水泥砂漿地坪(室內厚度約4cm,陽臺因拉平室內,厚度為6厘米)。后來因裝修計劃改變,重新貼了拋光磚(磚連同砂漿層厚度為5cm)。陽臺用落地式的耐力板鋁合金推門封閉。因為該陽臺擬作為客廳和餐廳使用(需放置3座的藤條沙發和4座的餐桌)。這是本人自己計算的載荷,10厘米樓板自重
現有一個二類高層的醫院,11層,個人認為應該設置噴淋。但嚴格按規范的話可以不設。(規范要求二類高層商業營業廳、展覽廳等共工活動用房需要設置),這個全是一個個小的辦公室、候診室、產室什么的)需要設置么?還是僅在共工走道設置?靠近頂層的都是成了一個個小辦公室了,這層需要設噴淋么?謝謝哪位指點下。